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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办学思想、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对学生知识结构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实施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苏教高〔20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学院实际,提出修订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思路    1.我院人才培养的总目标: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人文精神、科技素养和创新精神相结合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专门人才。

2.培养方案的修订要以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为先导,深入研究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本层次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关于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合理借鉴国内外同层次院校成功的经验,结合各专业的生源质量、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毕业生的服务面向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努力将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反映在培养方案中。

理工类专业着重培养具有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从事设计、开发、制造、运行、管理的基本素质与能力,“现场工程师”式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或具有某一学科专业的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又具有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的工程管理型人才;人文和经管类专业侧重培养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工程技术背景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3.培养方案的修订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际、学习与健康等方面的关系,要培养学生既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与政治素质,又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本领,还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加强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施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实行课内、课外学时相结合,特别加强“两课”的社会实践环节,使学生在实践和探索中体验、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观点和方法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4.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按照“实基础、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的基本原则,根据“夯实基础、强化实践、注重应用、因材施教”的基本要求,根据培养目标构建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避免出现“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在课程设置上,根据“通识基础课文理交融,学科基础课够用,专业选修课管用,集中实践性环节实用”的原则,通识教育基础课应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数理基础的夯实和人文科学素养的熏陶;学科基础课应根据专业主干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进行设置;专业选修课应紧紧抓住市场急需的和有利于学生适应岗位的知识、技能进行设置;集中实践性环节应体现与工程实际的无缝对接,突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的训练。

全院按工、经管、文学科大类构建通识教育基础课平台,按专业大类(机械、电子电气、化工、土建、计算机、经济学、管理学、英语、艺术等)构建学科基础课平台,各专业围绕专业核心课程合理设置专业选修课,并柔性设置集中实践性环节。

5.切实以培养学生解决生产、管理、服务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优化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工科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时的30%左右,经管专业占总学时的25%左右。工程技术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应贯穿整个培养过程,学生应通过测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实验、社会实践、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一系列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达到增强学生工程意识,提高工程实践能力、设计开发能力与技术改进能力的培养目标。同时进一步突出学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训练,将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才培养过程,将专业实验、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以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等一体化设计,从而形成“基础训练-提高训练-综合训练-创新职业(职业训练)”四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

6.根据学分制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体现“以生为本”,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课程设置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给予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空间。在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丰富公共选修课的课源,并加强对公共选修课程的质量监管;在专业课模块,灵活设置专业任选课,并引导好学生根据就业意向和学习基础进行选课。

7.培养方案的修订要充分考虑与实际应用接轨。有条件的专业应积极利用区域优质的产业资源,探索、实施校企联合培养,并通过横向科研、技术服务、联合申报课题等多种形式服务于产业、企业,形成共享双赢的长效合作机制。

8.人才培养过程中要注重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工程意识)。各专业应设置专业引导教育课程,保持专业引导四年不断线。工程类专业建议开设工程导论课程,在学生接触专业之初,让学生认识工程,更好地了解专业。

9.培养方案是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法规性基本文件,其实施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通识教育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必须严格执行,专业限选课程可随着工程技术的发展适当微调,专业任选课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设置机动模块,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适时调整。培养方案变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

10.工作原则:在学院教学委员会领导下,学院成立制定培养方案指导专家组,各院(系)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完成培养方案初稿,学院专家组负责审议各专业培养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各专业根据意见进行优化,最后由学院专家组审定,教务处形成汇编。

二、培养方案具体内容及要求

1.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①业务培养目标;②业务培养要求;③专业特色;④学制与学位;⑤主干学科与交叉学科;⑥主要课程;⑦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⑧主要专业测验;⑨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比例;⑩教学计划进程表。

2.专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数一般控制在175-180学分左右(不含第二课堂学分)。

3.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基本要求:(1)工科专业35学分左右,其中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分别为3周和14周,经管类专业30学分左右,其中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分别为5周和12周。(2)工科专业四年中至少安排两个综合性课程设计或综合性测验;经管类专业要深入社会调查研究,四年中至少撰写学年论文2篇。(3)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纳入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各专业应提出专业职业技能要求,确定相关认证项目及等级的学分要求。

各模块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参考如下:

专业类别

课程类型

工科专业

(学分)

经管类专业

(学分)

第一课堂

通识教育基础课

65

60

学科基础课

(含专业基础课)

40

40

专业选修课

40

50

集中实践环节

35

30

总学分数

180

180

三、主要相关说明

1.学时学分标准

1)理论教学课程、课程内测验和单独开设的测验课程,1学分的标准为16学时;其中体育1学分为32学时;公共选修课1学分为24学时。

2)课程设计、各类实习、实验、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军训等,1学分的标准为1周;学年论文,1学分的标准为1学期。

3)学分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

2.专业特色可以是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或知识结构,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3.各专业要在专业选修课中开设工程技术发展或者学科前沿讲座(可在多学期开设,每次讲座2学时)。

4.各院(系)和各年级之间相同的课程名称要规范、统一,不能随意地更改。

5.积极推进考试方法的改革与实践,在教学计划进程一表中注明考试课与考查课,每学期考试课程一般不应超过5门。

6.各专业开设2学分的专业英语课程,注重将专业英语与毕业设计(论文)外文口译部分有机结合。

7.各院(系)要积极组织申报面向全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丰富学院公共选修课课源。各专业应合理设置专业任选课程,保证可供学生选修的课程门数及其质量。

8.各专业培养方案应合理分配各学期的学分,原则上每学期不高于25个学分。第七学期考虑到学生的实际需要(如考证、考研、报考公务员、就业/创业等),可以适当减少课程学分,但最低不得少于16学分。

9.同一专业不同的方向应编写一份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应完全相同,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门数、课程学时、学分要求和开课学期)应尽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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